鼎城疫情防控发布通告:群众参与,举报线索有奖!
2021-08-01 22:12:48
来源:鼎城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陈泽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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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有奖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
有关线索的通告
(2021年第3号)
为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控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经鼎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有关线索有奖举报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(1)14天内从国外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鼎人员,未主动向居住地村(社区)报告且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;(2)私自接纳、容留14天内国外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鼎人员且隐瞒不报的;(4)个体诊所、村卫生室收治有发热、咳嗽、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;(5)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且未在居住地村(社区)登记、未隔离观察的;(6)影院、网吧、KTV、歌舞厅、校外培训机构、茶楼、健身房、游泳馆、棋牌室等封闭性场所,在暂停营业期间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擅自开业经营的;(1)对上述线索,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向所在地乡镇(街道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。各乡镇(街道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(文末)。(2)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、现详细居住地址、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情况,以及本人姓名、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。(3)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,应询问清楚,如实记录举报情况,并立即组织人员及部门(单位)核查确认,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。对上述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,给予举报人奖励300元,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,奖励首位举报人。1.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除本人同意外,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、单位和其他信息;泄露举报人信息的,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。同时,对恶意举报、诬陷他人的行为,我们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2.本通告由鼎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,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,结束时间另行通知。蒿子港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78341中河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70098十美堂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74423牛鼻滩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58041韩公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52118石公桥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68128镇德桥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65099周家店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60095灌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 0736-7528012石板滩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480178蔡家岗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405113双桥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10017许家桥回维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460017尧天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492021谢家铺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418039黄土店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98027花岩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498073草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466020玉霞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667113红云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87858郭家铺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87998斗姆湖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548758花岩溪管理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:0736-7490018
鼎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1年8月1日
责编:陈泽彦
来源:鼎城区融媒体中心